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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積極應對生物可降解塑料新興挑戰 |
歐委會指出,“生物可降解”術語本身有可能引起消費用戶的誤解,如生物可降解塑料有可能被解釋為適用于農場家庭堆肥自然降解。實際上,絕大多數生物可降解塑料必須利用專業化的工業堆肥基礎設施,在特定的高溫和潮濕環境條件下進行生物降解,即不可能適用于農場家庭堆肥,也不可能在合理的時間內降解。嚴格區分塑料產品家庭自然可降解和工業降解,已提上歐盟議事日程,積極引導消費用戶對報廢生物可降解塑料產品采取適當的后處理方式。要求成員國嚴格執行貼有生物可降解標簽的商品,只能適用于自然條件下短時間內可生物降解的產品。
歐委會要求成員國,認真對待有關生物可降解塑料增強型使用的氧化物成分,通常為金屬鹽,生物降解后的殘留處置和在氧化、熱解、超紫外(UV)光線處理后的微塑料殘片處置。截止目前,生物降解微塑料的環境影響,科學上仍然缺乏可靠的數據依據。至少,微塑料殘留碎片可通過各種路徑最終抵達海洋,增加海洋動植物攝取的風險。廢棄的生物可降解塑料含有氧化物,同時增加了廢棄塑料回收再利用可觀的額外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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